不动的同时土地产权毕业证遗落补证公司公告
(2022)第02号
๊申请人因保管不善,将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现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该不动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。如有异议者,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局。逾期无异议或者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,我局将依法为申请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。
序号顺序 | 所有权人 | 不动的同时产类 | 总停产坐落于 | 的面积 | 不要动房屋产权职业资格证号 | 注 |
1 | 王建文 | 集体土地 | 曲周县新华路南八米街西边 | 243㎡ | 曲国用(2013)第QD050号 | |
特此公告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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﷽ 曲周县天然資源和規划局
2022
年 3 月 25 日